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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员警告警车高速行驶危险

昆士兰州的摩托车警察被命令不得以不超过130公里/小时的速度行驶,这是因为担心他们经过特殊改装的自行车在高速行驶时可能不安全。

据信该法令是在对警察戴夫·希恩(Dave Shean)的死亡进行调查之后进行的,他于去年4月在布里斯班南区奔跑到一个涉嫌爆窃案时被杀。

布里斯班的《信使邮报》今天报道,6月21日向使用本田ST1100警察变体的86名警察摩托车驾驶员发布了一份备忘录,警告他们不要超过130公里/小时的门槛。

尽管能够达到时速达200 kmh,但摩托车手册载有制造商的建议,如果自行车已装有pan板或警察设备,则建议时速不超过130 kmh。

报纸说,这本手册是上周第一次给官员们的。

警察局长鲍勃·阿特金森(Bob Atkinson)因正在进行调查而拒绝对Shean案发表评论,他说备忘录是出于警员的安全考虑而发出的。

他对报纸说:“该备忘录的发布是为了向昆士兰州警察局(QPS)人员加强,他们应按照制造商的建议和QPS政策骑乘/驾驶所有警用车辆。”

他否认发布该消息是为了保护该服务免受将来的诉讼。

此举加剧了人们对犯罪分子或超速驾驶者可能轻易超越警察的担忧,国家反对党表示,这为“荣誉”开了绿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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