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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eedcam滑倒令罚款1亿美元

道路和交通管理局昨日就高速摄影机照片在最高法院上诉中败诉后,州政府可能被迫向驾驶员处以最高1亿澳元的罚款。

法官迈克尔·亚当斯(Michael Adams)说,法庭上针对驾驶员蒂莫西·米切尔(Timothy Mitchell)招标的数码照片不包含《道路运输安全和交通管理法》规定的标记。

自1999年引入数字技术以来,米切尔先生的律师丹尼斯·米拉利斯(Dennis Miralis)代表数千名驾驶者正在调查一项集体诉讼。

在去年对该法律进行修订之前,该法律说,高速摄影机的照片必须具有“安全指示器”,其中必须包含48个字母和数字字符以及“符号”,例如星星或感叹号。现在允许任何组合。

但是亚当斯法官说,发给米切尔先生的高速摄影机照片根本没有任何指示,他对在奥本的帕拉马塔路的限制处行驶21公里的罚款75美元不应该被接受。米拉利斯(Miralis)先生说,这种情况已经发生在成千上万的案件中。

昨天的决定是在上个月有关当局未再提起上诉时提出的,当时最高法院说,一个高速摄影机的罚款错误地规定了驾车人使用的车道。

总理莫里斯·艾玛(Morris Iemma)说,政府正在考虑进一步上诉。然而,两年前,维多利亚州政府被迫退还或免除对近165,000名被错误的速度相机捕获的驾车者的罚款,费用为2600万澳元。政府同意向90,000名驾车者偿还罚款1,370万元,并另外支付600万元,以赔偿在被抢购后失去执照的驾车者。

米拉利斯先生说,没有暗示这些照片已经被修改过,新南威尔士州的错误归结为“未能遵守法律”。

然而,米拉利斯先生说,尽管当局向驾车者收取了11美元的高速摄像机照片副本,但该副本不包含任何安全指标。只有通过法庭上的罚款,米切尔先生等驾车者才能查明是否存在。

伯伍德地方法院初次审理此事时,当局是靠高速摄影机的照片定罪的,但米拉利斯先生成功辩称,该照片并不是事实的证据。

去年在霍恩斯比(Hornsby)的另一起案件中,在当局无法提供专家证明相机图像未篡改后,指控被驳回。

米拉利斯说:“法院必须使犯罪时所拍摄的照片与检方在法庭上所依赖的照片相同。”“ RTA一直在法庭上,而且法院一直在对照片定罪,最高法院说这些照片是不可靠的,不能被接受作为证据。”

昨天的决定可能涵盖自1999年引入数码相机到去年通过新法规之前被法院定罪的任何人。那些没有在法庭上对罚款进行抗辩的人将无法求助。

米拉利斯先生估计,有10%的人对高速摄影机罚款。当局在法庭上透露,这些摄像头每年产生1.5亿美元,这意味着不正确的安全指标可能会使州政府损失1亿美元。

道路部长埃里克·罗桑达尔(Eric Roozendaal)说,当局已向他保证,所有倾向于出庭照相的照片都包含安全指标。

反对党领袖彼得·德布南(Peter Debnam)说,政府应该在两年前解决此问题:“他们根本没有做功课。”

Iemma先生说,政府在决定是否提起上诉之前将对判决进行分析。

他说:“目前,我只能说是速度杀手和高速摄影机可以挽救生命。”

一团糟

2004: 由于照片未包含正确的标记,因此第一速摄影机的罚款被倾覆了。修改了立法。2005: 道路和交通管理局遗漏了提交法院的照片中的标记。

2006: 最高法院说,没有标记的照片不能作为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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